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跳出商标误区,别把商标想得太简单!

发布时间:2021-04-12 分类:【商标资讯】 阅读量:

不要把商标想得太简单!商标是知识产权,是法律概念,很多人不知道商标的重要性,随意盲目使用。以下六种是典型的商标认知误区,现在看懂了解,避免今后的侵权纠纷。

误区1:收到受理通知书等于收到商标。

纠正:收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并不意味着获得商标权。商标受理通知书只代表申请人的商标申请书符合商标局的形式要求,商标申请受理,商标申请尚未进入实质性审查,申请人尚未取得商标权。



误解二:我还没有商标,先随便取个名字用。

纠正:商标不能随便使用,尤其是那些代表注册商标符号的人。未没有商标检索的情况下,滥用商标有三种后果。一是构成侵权行为,侵犯他人在前的权利,如他人的注册商标权;二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,可能受行政部门影响。第三,构成假冒注册商标,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,违反刑法,构成犯罪。



误解3:我已经注册了商标,产品可以印LOGO。

纠正: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限于商标局批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范围。如果超出这个范围,它将超出商标所有者的私有权范围。如果超出批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,使用其注册商标,并仍然添加注册商标。可构成侵权或一般违法行为,严重者可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,构成犯罪。



误解4:觉得当时注册的商标不好看,就改用吧。

纠正:自行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、图形、颜色及其组合,但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也不合法,根据《商标法》第49条的规定,商标注册者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,变更注册商标、注册人名义、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,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命令限期变更的,到期不变更的,由商标局取消注册商标。商标使用随意改变商标样式,有可能失去商标权。



误区五:我注册的商标代表我有商标权,平时不用也没关系。

纠正:商标权是利用合法手段将社会公共资源转化为私有权的权利。长期不使用注册商标会浪费社会资源。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《商标法》第49条,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撤销注册商标。



误区六:我有产品商标,我有权允许别人加入使用。

纠正:拥有产品商标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允许他人加入。产品商标的使用范围仅限于批准的类别和商品,不包括提供服务。例如,允许他人经营特许经营,开设加盟店。在商店门口使用商标的行为是服务商标的使用,此时许可人只有产品商标是不够的,在许可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可能产生法律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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