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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6-25 分类:【合规服务】 阅读量:
6月马上就要步入尾声,随着7月一起到来的,除了更加燥热的盛夏,还有欧盟即将生效的两部法规:一是7月1日生效的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,二是欧盟商品安全法规。
在这两部法规生效之前,卖家们一定要确保自己符合新规,还未完全“达标”的卖家,根据下面的自查清单,在法规生效之前抓紧时间行动起来,确保每一项都合法合规,避免影响到后续的销售。
1、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
2021年7月1日起,27个欧盟国家/地区将实施增值税新规,亚马逊平台也将对发往欧盟的B2C订单进行代扣代缴增值税,新法规的施行不管是对FBA卖家,还是自配送卖家都会造成影响。
亚马逊将对欧盟境内符合以下条件的卖家进行增值税代扣代缴:
① 商品从欧盟境内发往欧盟买家,但公司的注册地址不在欧盟境内(例如卖家用中国公司注册的亚马逊欧洲店铺)
②商品从欧盟境外发往欧盟买家,且货件价值不超过150欧元(即低于150欧元的自发货)
* 注意:B2B订单以及商品从欧盟境外发往欧盟买家,且货件价值超过150欧元(即高于150欧元的自发货)的订单不会被亚马逊代扣代缴增值税。
目前,距离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法规正式生效仅剩1周时间,卖家们后续进行申报时,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:
① 确保公司地址/默认配送地址填写准确
② 确保欧洲站的商品市场价格包含相应的增值税
③ 确保增值税计算设置已经上传库存存放国的税号
④ 了解所有订单被代扣代缴的情况
* 已经被代扣代缴的订单,申报时填写不含增值税的净价值即可,无需缴税。
此外自发货卖家还需注意:
① 从中国的仓库直接销售给欧盟国家的买家,如果产品单价低于150欧元,进口VAT不用在海关处申报,但是销项VAT按照到货国税率来征收
② 货件价值≤150欧元(被亚马逊代扣代缴)的情况下,货件需要提供IOSS相关信息
③ 确保一笔订单对应一个货件,不要将一个订单拆分为多个货件,或将多个订单合并为一个货件
④ 一定要确认订单的实际发货地址
⑤ 欧盟境外(例如中国)自发货配送至法国的B2C订单,且货件价值>150欧元的商品销售将受到限制,即买家无法下单此类商品,如果要解除销售限制,可以考虑将其配送方式转为FBA/海外仓
2、欧盟商品安全法规
自2021年7月16日起,欧盟将实施商品安全新规,要求销往欧盟市场或在欧盟市场内销售的特定种类的产品(包括玩具、电子产品、个人防护设备、化妆品、医疗设备和其他所有属于CE范畴的产品),必须在欧盟市场内有指定的责任人,受该法规影响,亚马逊卖家如果没有为自己的CE标志商品申报欧代,那么该卖家的CE标志商品将在2021年6月11日后被禁止入库FBA发货至欧盟。
7月16日以后,海关和相关监管机构会进行随机检查,无论卖家们使用的是亚马逊物流(FBA)还是自发货(MFN),都需要为自己的CE标志商品在商品或其包装、包裹或随附文件中显示欧盟负责人的联系信息。
为了避免无欧代影响卖家后续的销售策略,卖家们一定要尽快安排注册,并确保以下几点:
① 首先确保销往欧盟的商品符合当地CE法规要求
② 确保在卖家后台及时申报欧盟责任人信息
③ 确保在商品或其包装、包裹、随附文件中显示欧盟负责人的联系信息
④ 如果卖家使用亚马逊负责人(ARP)服务需特别注意,必须为每个要将亚马逊作为负责人的ASIN上传合规文件,以便成功指定亚马逊作为卖家的欧盟负责人
如果卖家的亚马逊物流商品的负责人是亚马逊平台,那么平台会为卖家的包裹提供欧盟负责人信息,卖家无需对实际商品采取任何操作,平台将为所有买家包裹提供亚马逊负责人的详细联系信息,不过该服务仅适用于亚马逊欧盟网站上销售的亚马逊物流 (FBA) 商品,不适用于通过其他渠道 (包括其他亚马逊服务、第三方服务或自发货) 供应的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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